産品說明
擔保公司應條約買方申請向賣方出具的,包管買方履行因購置商品、技術、專利或勞務條約項下的付款義務面出具的書面文件。
産品功效
條約價款的支付包管作用。
産品特點
1.解決交易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擔保公司憑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譽介入交易充當擔保人,爲當事人提供擔保,增進交易的順利執行。
2.條約義務履行的包管。包管合約的正常履行。
3.條約價款的支付包管作用。包管貨款的即時支付,在商品貿易中與信用證作用相似。
4.使用規模廣,不但可以用于商品貿易,還可以用于工程項目等。
相關用度
付款保函收費憑據我司有關劃定確定的收費原則和費率治理。
適用客戶
買賣條約中的買方、工程承包條約中的業主(招標方)等。
申請條件
1.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正當性和經營規模的有效證明文件;
2.具有從事相應業務的資質(如對外承包資質、建築企業施人為質等);
治理程序
一、保函申請
1.申請人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或開立保函條約;
2.申請人提交包管金或其他反擔保;
3.申請人提交條約相關的基礎質料;
4.申請人提交擔保公司要求的其他相關開立保函所必須的質料。
二、保函審核及開出
1.擔保公司對客戶資格、基礎交易、相關質料審查;
2. 担保公司审核保函的书面申请及保函花樣;
3.保函開出。
溫馨提示
1.保函修改:憑據被擔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修改保函條款,如延長保函效期等。
2.保函付款/賠付:在保函效期內一旦爆發受益人索賠的情況,即時通知申請人,經擔保行審核索賠票據並確認與保函索賠條款的要求相符後即履行付款責任。